
株洲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提升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加快我市传统建筑业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高质量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助力我市实现“双碳”目标,根据《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23〕57号)《湖南省装配式建筑发展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湘建科〔2024〕74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行业产值倍增。装配式建筑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链不断延伸,全 市装配式建筑产业总产值2024年达到145亿元;2025年达到220亿元;2026年达到360亿元(各地产值目标任务详见附件1)。
(二)占比大幅提升。全 市城镇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持续提升,2024年达到50%;2025年达到60%;2026年达到70%,其中市中心城区力争达到80%以上(各地占比要求详见附件2)。
(三)体系基本建立。到2026年,建立完善与装配式建筑发展相适应的政策、管理、建材、装备、建造、评价、人才和市场等八大创新体系,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水平显著提升,市场接受度明显提升,应用场景更加广泛,装配式建筑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重 点任务
(一)强化政策刚性约束
健全装配式建筑全过程闭环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申报、用地、立项、规划、设计、图审、施工、验收等环节执行装配式建筑要求。对于《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定应当实施装配式建筑的,突出政策措施的刚性约束作用,狠抓落实,严禁将项目拆分,化整为零,逃避监管。
1.发展改革部门在审批政府投资的民用建筑项目时,对项目绿色建筑等级和绿色建造方式是否符合详细规划要求进行审查,并将绿色建筑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范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县市区发改局按权限负责)
2.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审查时,将装配式建筑实施面积、装配率及部品部件拆分方案纳入审查内容。将装配式建筑实施面积、单体建筑的装配率及计算书、部品部件深化拆分方案及设计专篇等纳入施工图审查内容。在开工安全条件审查时,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装配式建筑施工方案进行核查;指导施工现场公示装配式建筑实施内容。(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3.装配式的市政园林设施及交通、水利、能源工程在项目申报、用地、立项、规划、设计、图审、施工、验收等环节审批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执行。鼓励临时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
(二)打造分类应用场景
按照“工效更高、品质更优、成本更低”的原则,对易于工业化建造的建筑类型,如农村住房、集体公寓(宿舍)、保障性住房、工业厂房(仓库)、市政园林设施、装配化装修等,按照“六个一”的模式(即一种建筑类型、一套建造技术体系、一套标准图集、一套专属审批流程、一批龙头企业、一个产业联盟)分类推进,突出技术体系创新引 领作用,建设“安全、绿色、低碳、质优”装配式建筑。通过打造应用场景、建立产业联盟,技术迭代升级,促进装配式建筑企业形成核心竞争力,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由政府引导向市场主 导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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